公安机关规范:甘肃开锁服务 要有第三人在场
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,针对目前开锁行业内部管理混乱,容易给违法犯
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的情况,公安部门将联合工商管理部门于近期开展针对开锁行
业的专项整治行动。该行动开始后,公安机关将对开锁行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摸底
,并将摸底情况建档,同时明确开锁服务规范,即要开锁必须有第三方见证人在场。

  据悉,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非法开锁单位,工商部门将依法取缔清理,对于从
事非法开锁的人员将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,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普查
结束后,对于合法经营的开锁单位和技术人员,省公安厅将对其进行登记,建立
开锁单位经营者和开锁技术人员档案库,纳入微机管理,谁出了问题一目了然。

据介绍,我省公安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在整顿我省开锁行业中将全面引入开
锁的服务规范,要求开锁经营单位和技术人员明确“开锁必须确认当事人身份、
必须有第三方见证人在场、必须填写开锁记录单”的工作规程。开锁服务记录单
要注明开锁技术人员、当事人、见证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,开锁的时间、详细
地址以及房屋或车辆等物品的牌号、特征等基本情况,经三方签字确认并保存三
个月以上。另外,两部门将规范对开锁技术培训班的管理,防止开锁技术流散社
会,同时加强对开锁服务广告的监管,查处虚假违法广告。(记者 徐俊勇 宋芳科)

编辑:朱霞

2007-05-11 17:09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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